春节旅游遇风险,消费者该如何规避?******
作为新冠降级后的首个小长假,“阳康”后,有人赶着春运回家过年,也有人选择抓住春节小长假去旅游,寻找久违的“诗和远方”。对于旅游出行高峰期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人们该如何应对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张倩通过新京报对广大旅客进行风险提示。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旅客该怎么维权?
在案例A中,春节期间,小王精心挑选了一条“苏杭”爆款旅游线路,打算带父母前往游玩,并通过某旅行社订购了上述旅游产品,双方对行程路线、具体景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游玩过程中,因合同约定的苏州著名的A园林景点过于火爆,导致旅行社未能成功预订该景点门票,后旅行社擅自将行程路线中的A园林变更为B园林,小王一家的体验大打折扣。事后,小王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张倩解释,春节是旅游旺季,因游客激增导致热门景点无票、网红酒店涨价的情形,屡见不鲜。在此情况下,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充分协商,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变更旅行路线或住宿安排。如未经协商,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安排、降低酒店标准的,旅游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报名“低价游”却秒变“高价购”,旅行社要担责吗?
在案例B中,春节期间,某旅行社对外推出“云南7日游,只要399”的活动,已经退休的老张对此心动不已,于是报名参团。哪知在旅行过程中,不仅大部分景点都是“一晃而过”,还增加了好多购物环节,迫于导游的压力,老张无奈购买了一条蚕丝被、两块玉石共花费12000元。事后,老张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张倩解释,近年来,旅行社为招揽游客、谋取利益,往往以不合理低价组团,旅游者本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却不曾想“旅游”变“旅购”,心情和体验都大打折扣。低价旅游团的“盛行”,导致旅行社欺客宰客、强迫购物的现象层出不穷。
旅游者要擦亮自己的眼睛,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且价格合理的旅行社,避免陷入低价、免费旅游的陷阱。如若发生被强迫购物的情形,旅游者可保留好消费凭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时,可在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此外,如旅行社或导游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旅游者亦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或第一百五十条主张权利,并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拼团“自驾游”,“免责协议”难免责
在案例C中,小李和小赵都是某俱乐部的“自驾游”爱好者。春节期间,俱乐部组织者在微信群内发布一条“自驾游”报名信息,拟按照自己制定的旅游路线组织几名会员“AA制”自驾出游,小李、小赵看到消息后立即报名。出发前,大家签订了一份内容为组织者仅安排出行过程中的吃、住、行,其他问题都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责任的“免责协议”。行程过程中,因山路曲折,又恰逢雪天路滑,小李驾驶的自家车辆不幸侧翻,小李及坐在副驾驶的小赵均受重伤。事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李负本次事故的全责,小赵便将小李及俱乐部组织者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倩解释,随着“自驾游”的日益盛行,小规模组团出游的需求越来越大,一些车友俱乐部应运而生。一般情况下,俱乐部组织者负责制定“自驾游”路线、安排住宿饮食,参与者自行准备车辆或与他人拼车出行。此外,大家往往还签订“免责协议”表明自愿参与,责任自负的意愿,以此免除“后顾之忧”。但在损害发生时,这样的“免责条款”并不能完全真正免责,小李作为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俱乐部组织者因未在活动中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审慎制定行程路线、提前预测天气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等,亦应向小赵承担侵权责任。
“自甘风险”参加活动,受伤需自己担责
在案例D中,小吴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草原3日游”旅行团。按照旅游行程,小吴观看了精彩的赛马比赛及摔跤比赛,观看过后,作为体育爱好者的小吴跃跃欲试,强烈要求与专业摔跤手“比试”一下,现场导游再三向其释明摔跤的风险,小吴却置之不理。一番小试过后,小吴被摔伤,经诊断为踝关节骨折。事后,小吴以在旅游过程中受伤为由,将旅行社及摔跤手诉至法院,要求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张倩解释,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具有民俗或地域特色的旅游项目日益受到大家青睐,对于旅游过程中的特色活动,比如“草原游”中的摔跤运动、东北“冰雪季”中的滑雪运动,部分旅游者也蠢蠢欲动。
本案中,小吴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摔跤运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及危险性的情况下,对于自身能力做出错误判断,并自愿参加了摔跤活动,应当认定其具有自甘风险的意思表示,对于自身受伤应自行承担责任。摔跤项目不在旅行社原定的行程中,同时导游对小吴参与摔跤活动也进行了劝阻,故旅行社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小吴的受伤亦不承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左琳
有聊|苏青:在有限的空间里,做最大的努力******
中新网北京12月27日电(刘越)日前,展现脱贫攻坚的现实主义题材剧《山河锦绣》收官。剧中怀抱理想、外柔内刚的扶贫干部“赵雅奇”令不少观众眼前一亮。
当大家翻看演员表,目光落在“苏青”这两个字上时,才恍然想起记忆里的倩影——《美人心计》中蕙质兰心的皇后张嫣,《延禧攻略》里为爱痴狂的“反派”尔晴,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嘿,原来是你。
“原来是你”,这轻飘飘的四个字,似乎不足以概括苏青近十年来的迷茫、挣扎与破局。她走走停停,翻山越岭,学会从容坚定,才终于再次抵达聚光灯下,向观众展现了作为演员更多的可能性。
“扶贫干部”不好演 用心准备是关键
《山河锦绣》讲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的中西部山区,两代人前赴后继投身扶贫事业,最终使村庄彻底摆脱了贫困的故事。剧中,苏青饰演的第二代扶贫干部“赵雅奇”扎着利落的马尾,衣衫朴素,年轻的脸上带着对理想的热忱。
赵雅奇凭借高考走出大山,为了建设家乡又回村工作,接过父辈的扶贫大旗,正如苏青本人所说,“赵雅奇敢想敢干,不矫情,是一个有热情有理想的小青年。”这个西北姑娘是现实中千千万万年轻人的缩影,但离苏青本人的生活却很远,为了演得不悬浮,她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山河锦绣》剧照。受访者供图“全组基本上都是西北籍贯演员,大家张嘴就能说,我得过好几道弯去想台词的发音和语调,西北方言对于我这个南方人来说实属挑战。”为了融入整个创作环境,湖南妹子苏青面临着语言上的压力,她调侃自己只能用“笨方法”:“前期我会用小本抄出所有场次,把语调标出来方便直观记忆,后面有一些戏是现场即兴创作的,我就每天和语言老师(戏里的演员前辈们)泡在一起熟悉语言环境。”
虽然时间紧任务重,但此次的拍摄经历让苏青收获满满。为了演好扶贫干部,她学会了一些割麦子、种木耳和养鸳鸯的知识,还去拜访了一位真正的驻村第一书记。在与对方接触的过程中,苏青意识到基层人员的不容易,这也让她坚定了演好这个角色的信念。
《山河锦绣》剧照。受访者供图“在和她的相处中感受生活细节, 看她是如何与每家每户相处的,遇见问题时的处事方式是什么。通过‘零距离’接触,我更深刻地了解到了第一书记这个岗位的不容易。”
“《山河锦绣》是一个全景式展现脱贫攻坚战的剧目,赵雅奇他们是这场‘战役’中的一环。作为演员,我想在有限的空间里做最大的努力。”
从生活中吸收养分 努力走出至暗时刻
“在有限的空间里,做最大的努力”,这是苏青在经历了无限的迷茫和困顿之后悟出的人生哲理。
山是眉峰聚,水是眼波横,19岁入行的苏青,有着清丽的气质和姣好的面容。2010年,《美人心计》火遍大江南北,苏青将皇后张嫣“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的清冷气质演绎得淋漓尽致,令人心折。
《美人心计》截图那几年,从《美人如画》到《美人制造》,市场给苏青贴上了“温婉古典美人”的个人标签,却也让她迎来了演艺生涯中的至暗时刻。直到现在,她也还是会偶尔回忆起那些焦虑的深夜,“我的瓶颈期是2014年,之前一直都在演古装剧,很迷茫,挺想突破却没有方向 ,当时选择了停下来,出国去看看。”
生活不止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短暂的异国游学经历让苏青的心境发生了变化,离开浮华的娱乐圈,她终于能静下心来感受生活,“好像封闭许久的毛孔和感官都打开了,空气里的新鲜,每个人的气质、行为、举止都特别吸引我。”
那是一段让她难以忘怀的愉快日子:“每天上午上课穿梭在地铁间,下午去各种地方打卡,我的房东说她70年都没有我这几个月去的地方多,晚上去听音乐会,看百老汇。节假日的时候也会和各国的朋友聊天,他们的热情和思想让我很受启发。”
演员写真。受访者提供“从生活中吸收养分,不管是读书还是旅游,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式去充盈自己,再回到工作岗位上会更有力量。”
短暂的停留是为了更好地出发。2017年,苏青大胆突破往常温婉的荧屏形象,在《延禧攻略》中饰演心机深沉狠厉决绝的“黑莲花”尔晴。这个为爱黑化的角色在2018年的小荧屏上一炮而红,也让苏青收获了巨大的关注度。
不焦虑不着急 表演是长期主义
在陷入瓶颈和突破瓶颈中循环,是演员的常态,然而此时的她学会了更从容不迫地面对市场,“其实我从来没觉得这是困扰,反而是机会,‘反派’等标签一定意义上也是一种认可。”
“‘尔晴’这个角色确实收获了一些反响,之后找来的项目比之前更多了,我也有机会不断地尝试各种各样的题材,这是一个鼓励我往前走和开拓视野的动力。”
《延禧攻略》剧照前进和开拓,是苏青近年来不断尝试的路径。在《大决战》《最美逆行者》《山河锦绣》等作品中,她出演了医疗兵、革命者、扶贫干部,在她看来,这些剧集关联着中国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阶段和事件,能去饰演这些事件背后的付出者们是文艺工作者的荣幸与使命。
“有一些剧本和角色交到你手里,你就想走近她们,去重读那段历史,去了解这些人物背后的点点滴滴。查资料、做角色案头工作的时候,我都会很感动,越了解就越能体会到他们的伟大。”
出道十余年,苏青形成了张弛有度、细腻自然的表演风格。她演绎的角色拥有不同的人物底色,或端庄温婉,或精干飒爽,或单纯率直,一人千面各具风情。
演员写真。受访者提供她不自我设限——“从来没有刻意回避哪些角色,很期待能与古装、时装、现实主义题材的一些好角色相遇,去发掘自己更多的可能性。”
她不一味迎合市场——“这么多年行业变化很大,每个时期的流行和观众的喜好也在变,不变的是我对角色的热爱和钻研。”
她没有偶像包袱——“爱角色胜过爱自己,我一直秉承这句话的信念。私下该怎么美怎么美,但只要开始拍摄,一切都是为角色服务。”
她不存在所谓的职业焦虑——“把演戏当成短期工作,没有工作的时候必然会焦虑。但如果把它当作长期的事业,在这个赛道上走走停停,退两步休息一会,缓过来了再小跑冲刺一下,内心是不会焦虑的。”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苏青坚持求质不求量、求难不求易、求好不求快的原则,她奉行长期主义,将表演作为自己一生为之奋斗的事业,不疾不徐,脚踏实地,“适当停下来思考和学习,留心生活感受生活,为以后做储备。把自己调整到最佳状态,当机会出现的时候,才能拿出最好的状态全身心投入。”
“把拍戏作为长期的事业,保持初心,我们只需要不断充实自己,就会更加从容坚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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